柘林学校2021年奉贤区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选拔方案
为全面加强奉贤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奋力打造南上海品质教育区,助力“五美五强”“一切美好”新奉贤建设。根据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奉贤区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沪奉府办〔2018〕16号)、《创新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奉教〔2021〕25号)和《2021年奉贤区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选拔方案》(奉教办[2021]2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柘林学校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选拔方案制定如下:
一、选拔范围与名额
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至2024年8月31日前退休的教师不列入培养范围。
区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包含特级校长、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名校长、名教师(特长名师),优秀骨干校长、优秀骨干教师(特长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特长教师)的五级梯队式、全系列培养。
二、选拔学科类别与名额分配
奉贤区教育系统名校长、优秀骨干校长、名教师、特长类教师选拔名额
分配见附件1
柘林学校优秀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分配名额:
序号 |
学校 |
优秀骨干 教师名额 |
优秀青年 教师名额 |
37 |
柘林学校 |
4 |
8 |
三、选拔条件
1.奉贤区名校长(党支部书记)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奉献精神和时代精神,能够开拓创新、锐意改革,主动投入区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育综合改革。
(2)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和突出的办学业绩,以及较大的发展潜力。
(3)任职期间,善于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服务学生成长,善于以自身创新实践引领本地区学校的发展。学校办学成效明显,近三年学校曾获得 “新成长奖”特色奖及以上。
(4)教龄十年以上,担任正职领导职务三年及以上,中学正职领导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其他学段正职领导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5)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奉贤区名教师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奉献精神和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政策,依法执教,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身心健康,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注重教育教学创新实践,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主持或参与区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近三年的研究论文在区级及以上获奖或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
(3)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学科素养,全面了解与本学科相关知识及其发展动态,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课程论分析、切实解决本学科教学中重点、难点问题。
(4)在教育教学中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善于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对提高本地区本学科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水平有较大影响。
(5)教龄十年及以上,一般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教龄或职称条件,任教学科必须与持有高级教师职称学科一致,任教学科课时量必须达到专任教师课时量标准(校级中层及以上干部任教学科课时量必须达到专任教师一半课时量)。
(6)班主任工作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区教育学院和青少年活动中心专任教师参加“名教师”选拔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教学示范和指导培养教师能力,成绩突出。
指导区内教育教学研究实践活动得到基层单位认可,并在区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奉贤区优秀骨干校长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奉献精神和时代精神,开拓创新、锐意改革,积极投入区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育综合改革。
(2)在实施新课程改革,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所管理的学校办学已形成特色且在区内有一定影响,近三年学校曾获得 “新成长奖”特色奖及以上。
(3)教龄十年及以上,担任学校正职领导职务三年及以上,中学正职领导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其他学段正职领导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4)发展潜力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奉贤区优秀骨干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2)专业理论知识扎实,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本学科课程建设和实施中能发挥引领作用。主持或参与过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近三年的研究论文获区级及以上奖项或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教龄六年及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任教学科必须与持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学科一致,任教学科课时量达到专任教师课时量(校级中层及以上干部任教学科课时量必须达到专任教师一半课时量)。
(4)班主任工作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奉贤区优秀青年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2)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能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注重课堂教学实践,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在区级及以上进行过教学、教科研活动展示,或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教科研等竞赛并获得奖项。
(3)年龄三十五周岁以下,任教学科必须与取得教师职称学科一致,任教学科课时量必须达到专任教师课时量(校级中层及以上干部任教学科课时量必须达到学科专任教师一半课时量)。
(4)班主任工作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奉贤区特长类教师(特长名师、特长骨干教师、特长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学生,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2)在文艺、科技、体育、多媒体信息技术、大型活动组织及实践技能指导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赛事、评比中曾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
(3)教龄五年及以上,一般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教龄或职称条件。
(4)被市、区相关项目组聘请为核心组成员,区级教工艺术团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教育学院、上海开放大学奉贤分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爱贝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少年军校”专任教师参加“特长名师、特长骨干教师、特长教师”选拔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较强活动组织、教学示范和指导培养教师能力,成绩突出。
指导区内相关项目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得到基层单位认可,并在区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选拔程序
(一)学校选拔程序
1.学校成立选拔工作小组,制定选拔方案,全面负责本单位选拔工作。
组长:王英
组员:邵根初、陆立新、许娟、赵丹、刘爱华、杨英
工作小组名单和选拔方案报区培养工程办公室备案。
2.召开教职工大会,对选拔方案进行宣传和动员。
3.根据区校两级选拔方案,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拔条件,以不超过《奉贤区教育系统优秀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名额分配表》(见第二大点分配名额)中的优秀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总指标数的60%(四舍五入)推出名教师初步人选。
4.根据区校两级选拔方案,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奉贤区教育系统优秀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名额分配表》中的指标数依次推出区优秀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初步人选。
5.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可同步推荐特长类教师初步人选,所推人选可与优秀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初步人选重复。如有重复推荐的,应按照重复人数依次排序优秀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的递补人选。
6.严格审核所有申报材料的客观性。所有申报材料应在初步人选提交教职工大会测评之前,集中本单位固定会议室向教职工公开(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7.初步人选经全体教职工大会无记名等额书面测评,应获到会2/3以上同意,形成候选名单。
8.选拔工作小组对候选名单进行排序,依先后顺序注明名教师、特长类教师、优秀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形成推荐人选,报区培养工程办公室,同时在单位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9.申报区名校长、优秀骨干校长的人员须填写申报表后,由基层单位审核后,报区培养工程办公室。
(二)区级选拔程序
1.区培养工程评选委员会组织成立相关评审专家组,具体负责评审工作。区培养工程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交专家评审组材料初审,根据《奉贤区教育系统名校长、优秀骨干校长、名教师、特长类教师选拔名额分配表》,按不超过指标数的1:2比例推出名校长、优秀骨干校长、名教师、特长名师、特长骨干教师、特长教师各学科培养对象初步人选。
2.评审专家组按照选拔条件和标准,通过基础评价、面试答辩、综合评价推出区名校长、优秀骨干校长候选人名单。按照选拔条件和标准,通过课堂教学、面试答辩、综合评价推出名教师候选人名单。按照选拔条件和标准,通过特长展示、面试答辩、综合评价推出特长名师、特长骨干教师、特长教师候选人名单。
3.区培养工程评选委员会听取相关评审专家组意见后,形成区名校长、优秀骨干校长、名教师、特长名师、特长骨干教师、特长教师正式候选名单。
4.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根据区培养工程评选委员会意见,确定区名校长、优秀骨干校长、名教师、特长名师、特长骨干教师、特长教师正式推荐名单。
5.各单位根据区名教师、特长名师、特长骨干教师、特长教师正式推荐名单,对照本单位申报人员的入选情况,按照符合条件、依次递补的原则确认本单位区优秀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正式名单。
6.区培养工程办公室汇总区卓越教师培养工程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在区教育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正式确认。
五、日程安排
1.学校动员宣传:5月8日
2.递交材料时间:5月12日下午16:30分截止
3. 选拔工作小组审核材料,进行考核,定出初步人选 5月13日
4.初步人选材料公开:5.13日-5.17日
5. 初步人选工作实绩述职,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无记名等额书面测评 5.17日
6. 形成推荐人选,报区培养工程办公室,在学校网站公示 5.20日
7.区级层面选拔:
(1)初审:5月底完成。
(2)区评选委员会评审:6月底完成。
(3)区领导小组审定:7月中旬前完成。
六、申报材料
1.交附件2《柘林学校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选拔业绩考核表》一份
2.交附件3《柘林学校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自荐表》一份
3.个人论文、论著和反映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和成果的有关材料和证书(交复印件,与考核表中的内容、顺序一一对应)
4.以上材料,按顺序依次排好夹好,在5月12日16:30前当面交赵丹。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选拔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奉贤区教育系统名校长、优秀骨干校长、名教师、特长类教师选
拔名额分配表》
2.《柘林学校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选拔业绩考核表》
3.《柘林学校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自荐表》
附件1:
奉贤区教育系统名校长、优秀骨干校长、名教师、特长类教师选拔名额分配表
类别 |
学科分类 |
分配名额 |
备注 |
名优校长 (40名) |
名校长(党支部书记) |
15 |
特级校长不占名额 |
优秀骨干校长(党支部书记)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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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教师 (125名) |
中学语文 |
10 |
正高级、特级教师不占名额 |
中学数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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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英语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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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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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数学 |
6 |
||
小学英语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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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物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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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化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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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历史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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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地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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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物(生命科学、科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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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政治(道德与法治)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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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音乐 |
3 |
||
中小学体育 |
5 |
||
中小学美术、书法 |
4 |
||
中小学信息技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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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综合(自然、探究、劳技等) |
4 |
||
中小学德育(德育管理、团队、班主任、心理等) |
10 |
||
学前教育 |
10 |
||
校外教育(特殊教育) |
3 |
||
职成教育(社区教育) |
3 |
||
机动名额 |
12 |
||
特长类教师 (100名) |
特长名师 |
10 |
|
特长骨干教师 |
30 |
||
特长教师 |
60 |
附件2
柘林学校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选拔业绩考核表
(此考核表于2021年3月29日柘林学校第八届教代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开始实施)
教师个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
参加教育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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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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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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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项目 所填信息:三年(20180101-20201231)工作实绩 |
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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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评 分 |
审核 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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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考核 (取时限内最高一次) |
优秀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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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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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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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高级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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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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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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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 |
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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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课题或区级重点课题 (立项6分,结题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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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课题 (立项4分,结题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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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课题 (立项2分,结题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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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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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发表或获奖 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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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发表或获奖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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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发表或获奖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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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说明:市级及以上发表或获奖(一等奖9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区级发表或获奖(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校级发表或获奖(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民间组织的,视组织单位情况,给予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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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 教 |
区级带教青年教师1分/1人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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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带教青年教师1分/1人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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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开 教 学 (可累计) |
市级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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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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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集团及镇级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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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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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比 (含班队会课) (可累计) |
市级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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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 (含乐学杯) 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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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集团及镇级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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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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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说明:市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11分,三等奖10分);区级 (含乐学杯)(一等奖9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教育集团及镇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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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学生获奖 (可累计) |
市级及以上(每学年选择一次最高的获奖) 4-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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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每学年选择一次最高的获奖) 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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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集团及镇级(每学年选择一次最高的获奖) 0.5-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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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教研组 建设 |
区示范教研组 (组长9分,组员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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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优秀教研组 (组长7分,组员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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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合格教研组 (组长5分,组员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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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业绩 |
考试 学科 (可累计) |
超区平均分(每学年选择一次统测的成绩) 6-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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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区乡镇学校平均分(每学年选择一次统测的成绩)4-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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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校际平均分(每学年选择一次统测的成绩) 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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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著进步奖 (每学年) 4-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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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说明:超区平均分(小于等于1分得6分;大于1分小于等于3分得7分,大于3分得8分); 超区乡镇学校平均分(小于等于1分得4分;大于1分小于等于3分得5分,大于3分得6分); 超校际平均分(小于等于1分得1分;大于1分小于等于3分得2分,大于3分得3分); 显著进步奖(新接全年级成绩最落后的学科,和年级平均相比,进步小于等于2分得4分,大于2分小于等于5分的得5分,大于5分的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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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市、区考查的非考试学科 (可累计) |
及格率100%(每学年选择一次统测的成绩) 5-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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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率90%—99%(每学年选择一次统测的成绩) 3-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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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格率80%—89%(每学年选择一次统测的成绩)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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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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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教科研、公开教学、教学评比、辅导学生获奖等提供证明复印件,按顺序以一一对应排好;
附件3:
柘林学校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对象自荐表
姓名 |
|
学科 |
|
申报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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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绩(2018、2019、2020三年度内所取得的成绩,提纲罗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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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实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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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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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学生个性发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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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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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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